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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S中国邮政国际特快专递EMS详情单填写
作者:国际快递 | 发布时间:2018-03-04 17:39

国际特快专递EMS详情单填写注意事项:
国际特快专递详情单中A-G项由寄件人填写,填写要求见“用户须知第2条和第3条”。
用户须知:
1、本单位仅限于寄递国际及港澳特快专递邮件时使用。
2、寄件人在交寄邮件时应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项详细、准确、如实地填写;填写时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,以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。
3、收、寄件人名址应详细准确,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;不可只将邮政信箱号码作为收件人地址;邮政部门对因邮件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。
4、邮件内不得夹寄现金、危险品等《邮政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寄达国(地区)法律所规定的禁寄物品,以及航空公司禁止作为邮件交运的物品;对寄件人违反禁、限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、邮政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5、邮件应使用符合邮政规定的封装材料,按照内装物品性质妥为封装,以确保邮件安全。
6、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,当邮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,邮件的运费标准按照其体积重量予以收取。
具体计算公式为:长(cm)×宽(cm)×高(cm)÷6,000=体积重量。
7、为保证物品类邮件顺利通关,请用英文或法文详细、如实填写内件品名、件数、申报价值及原产地等项目,同时,任何物品类邮件都应随附以英文填写的邮政CN23报关单和形式发票一式两份,否则将可能导致通关延误。
8、寄往香港地区的速递邮件,单件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,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速递邮件,单件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。
EMS中国邮政国际特快专递EMS详情单填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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